四川农村日报20261015期
每月1日 岫云村有个“集体约定”

□徐顾榕
  晨曦微露,山间的雾气还未散尽,苍溪县白驿镇岫云村里便已热闹起来。扫帚划过路面的“沙沙”声、铁锹铲动土块的碰撞声、沟渠边此起彼伏的吆喝声,打破了山村的宁静。三五成群的村民拎着扫帚、扛着铁锹,从各自家中汇聚到村道两旁——每月 1 日,是岫云村雷打不动的“全民公益日”。
  曾经的岫云村,可不是这般光景。
  村级公共管护投入不足,长效管护机制不健全,村民集体意识不强,甚至有人对自家门前马路上的垃圾都不愿意扫一扫,认为这应该是村委会请人干的事情。
  这场可喜的变化,始于村“两委”干部思想观念的转变:不再单纯依靠资金补助推动工作,而是凝聚民心,把群众的内生动力激发出来。村干部们广泛征集民意后,形成了一个“集体约定”——在每月1日开展“全民公益日”活动。活动聚焦环境清扫、沟渠疏通、杂物整治,同步为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群体提供保洁服务。
  制度有了,如何让村民从“站着看”到“跟着干”?
  村“两委”根据村民居住分布情况划分服务小队,由党员担任组长,包干落实片区任务,责任到人,村干部现场考勤核验、督促整改,参与情况纳入村民积分管理。活动启动之初不到50人参与。在党员示范带头下,到第3个月,主动参加活动的村民已超过了200人。如今,参与公益劳动已经成为村民自发的习惯。
  常态化集体劳动唤醒了村民的家园意识,激发了村民的自治热情和集体归属感,全村的环境卫生得到有效维护。扫帚挥舞间,扫出的是整洁的村容村貌,凝聚的是人心。
  党建引领微公益,铺就乡村善治新路径。
  “全民公益日”落地生根,带来的远不止是村容村貌的改善。集体劳动的过程,也是培育村民主人翁意识的过程:大家主动关心集体发展、积极建言献策,邻里矛盾不断减少。村风民风持续向好,村级各项工作推进更加高效,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持续提升,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逐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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