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债务人在我行下辖各支行的贷款,未按照借款合同和相关约定按期还本付息,现已逾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催收。请下列借款人、保证人、联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与本行联系,履行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和相关约定的还款付息及保证义务,还款具体金额以还款当日我行系统核算为准。 拖欠情况:数据截至2026年8月31日 联系电话: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巴中市分行风险管理部 0827-5188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