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村日报20260715期
碎片土地“存银行”“零存整贷”生出真金白银


俯瞰安州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资料图片

走访点位
  绵阳市安州区现代农业产业园

直击亮点

运作机制
  农户将土地“存入”村级“土地银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集约化改造后,再“贷”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规模效益
  5年来集约化改造零星分散土地超 2000 亩,年均稻蔬亩产较改造前增产1000斤以上
农民增收
  流转收益同比大幅增长,解决350 余名闲置劳动力就业,“存地”农户还可获二次分红

□四川农村日报全媒体记者 袁宇君
  7月13日,“万千气象看四川”采访团走进绵阳市安州区现代农业产业园。该产业园由省五星级粮油园区、省三星级稻菜园区以及市五星级水稻制种园区“三园”构成,涵盖河清镇等4个镇、38个村。在河清镇金花村,孕穗中期的稻田“绿浪连天”,茂盛的西瓜藤蔓爬满了田地。
  看着运瓜的货车和私家车排到村口,种植大户薛洪欣喜不已。“以前流转土地种西瓜,需要挨家挨户去谈判,现在直接去‘土地银行’拿地,方便快捷,还能拿到集中连片的地块。”6年前,老薛通过村上的“土地银行”流转了50多亩土地,大棚西瓜种植规模越来越大,年收入翻了一倍。
  金花村过去全村近5000亩耕地中,有四成是低产田,每年每亩产出不到2000元,还有400多亩耕地长期处于隐性撂荒状态,劳动力流失严重。
  如今的金花村产业发展势头旺盛,水稻、蒜薹、西红柿、葡萄、西瓜等粮蔬果品源源不断地供应市民的“米袋子”和“菜篮子”。
  一切转变,源于“土地银行”模式的探索。

立规
三方协议让“存”“贷”都省心
  “土地银行”模式以村级党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为信用兜底,在金花村党委书记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的基础上,以“土地银行”为中枢,签订“农户—‘土地银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三方协议。
  安州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特色产业股工作人员喻希告诉记者,过去土地流转由农户直接与经营主体签约。对经营主体而言,需要挨家挨户商谈,即便有村委从中协调,也耗时费力。对农户而言,个人与经营主体签订合同,缺少风险评估和农田用途管控等保障,权益难以得到有效维护。
  “土地银行”相当于为土地流转上了一道“保险”。银行与农户签订“存地”协议,明确存地数量、租金拨付时间、不改变土地性质等要素;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签订“贷地”协议,约定流转价格、承租用途、贷地时限等事项。
  通过明确界定“存”“贷”双方及“土地银行”的责权利,既规范了土地经营权流转,又确保了农地农用。在费用支付方面,土地流转不仅要收取每亩100元的保证金,村集体经济组织还会在“贷地”到期前3个月督促承包业主支付下一年度的费用。此外,村上还建立了集体经济组织监事会,加大对土地利用、土地流转、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监督管控。

增效
以集约改造释放规模红利
  村民刘金蓉将自家的4亩多土地“存”入“土地银行”。“以前自己种,一年到头忙下来,一亩地也就收入一两千元。现在不仅有流转费,不同农时到业主地里帮工,一年还能挣两三万元,比过去好太多了!”刘金蓉乐呵呵地说。
  存入“土地银行”的土地,会根据地理位置、土壤肥力、水源条件等因素,由农业、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进行价值评估,给出保底价格,并划分短期、中长期、长期三类期限,分别以“存地”价值的三档“存地”年利率向农户计提利息。
  存入的闲置土地,在保持基本农业用途不变的前提下,通过消垄、平田、修路、通渠等方式,改造为适宜稻蔬药果种植、大棚栽培和机械耕作的现代化农业土地,满足成片化、规模化和机械化耕作要求。5年来,金花村集体经济组织集约化改造零星分散土地超过2000亩,年均稻蔬亩产较改造前增产1000斤以上。
  “土地银行”将集约化改造后的优质土地以相应价格贷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根据“贷地”期限设定三档“贷地”年利率。目前,连片“存地”流转价格较原先碎片化流转价格提高,土地流转收益同比大幅增长,同时解决了350余名闲置劳动力的就业问题。
  不仅如此,按照村民小组20%、农户个人30%、村集体经济组织50%的比例约定分红,“存地”农户在“利息”保底收益基础上,还可获得二次收益分红。
  “土地银行”通过“零存整贷”,有效解决了土地撂荒和碎片化耕种问题,既保证了土地适度集中、规模经营和产出效益,又从根本上保障了农民利益,还增加了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安州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高级农艺师钟思成介绍,该模式对以集体经济组织为载体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障粮食安全具有重要借鉴意义,目前正在该区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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