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村日报20250509期
疆电(南疆)送电川渝特高压直流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询方式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xj.sgcc.com.cn/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网站:http: //www.qh.sgcc.com.cn/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网站:https: //www.sc.sgcc.com.cn/
  (二)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前往如下单位查阅:国网新疆建设分公司(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设路123号;联系电话:0991-2925572)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89号;联系电话:0971-6078561)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蜀绣西路366号;联系电话:028-68124296)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于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提出宝贵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若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在上述网络链接下载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填写好的表格按如下方式邮寄或发送邮件至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特高压事业部计划处)
  收件人:陈工电话:010-66597747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6号西单银座中心 邮编:100031
  邮箱:276991551@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建设单位发布征求意见稿起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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