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村日报20220608期
因疫情临时生活困难群众可获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据新华社北京 6 月 7 日电(记者 高蕾)民政部、财政部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可为临时生活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通知要求,要扎实做好低保等基本生活救助工作,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对因家庭成员就业导致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家庭,给予一定的渐退期。同时,密切关注物价变动情况,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通知还要求,要加强对未参加失业保险的无生活来源失业人员的救助帮扶。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帮助其渡过生活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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